最近一件影響美國國運的大事就是拜登提出的耗時8年耗費26500億美金的所謂Infrastructure(基礎設施)建設計劃,參眾兩院的共和黨議員空前的一致反對這個計劃,反對的理由是這個基建計劃其實只有6%的錢是真正花在基礎設施中,其它超過90%的錢都拿去各種福利補貼了,拜登在掛羊頭賣狗肉。拜登團隊則奮起反擊,指責對手沒有真正理解什么是infrastructure,那些民眾福祉都有利于社會發展,也應算基礎建設,雙方陣營在電視上的口舌戰變成infrastructure定義的扯皮。鑒于民主黨控制著參眾兩院,納稅人就等著從口袋里掏錢吧,還真是“崽賣爺田不心疼”。
政客們infrastructure之爭讓我想起了CMMI2.0中提到的infrastructure,CMMI中的基礎設施應該是什么呢?在導入CMMI指導改進時,大家有沒有就此達成共識呢?很多CMMI的組織忽略這個至關重要規劃內容。
Infrastructure這個詞沒有出現在CMMI2.0的術語表中,但在實踐域II(implementation infrastructure)中給出了一個非常寬泛的定義,只要是用來支持組織過程建設,執行和維護的都屬于infrastructure的一部分。
那么過程執行、改進的基礎設施應該是什么呢?我認為它應該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:機制,組織,過程體系,文化。
沒有常態化的機制,過程改進完全就是自發自愿的活動。機制體現在下面一些環節:
- 組織(大到整個企業,小到一個團隊)的規劃有改進相關的預算
- 有常態化的改進來源的分析管理
- 在問題根因分析時會和過程改進掛上鉤
- 在管理改進專題時閉環,確保改進成果的推廣
- 有常態化的過程審核評價
沒有明確的組織支持,組織過程很容易成為人人可以踐踏的規范制度。我們必須明確下列職責:
- 高層、中層、團隊/項目負責人在過程執行和改進的具體職責
- 改進的推動組織(如EPG)的職責
- 各個職能部門/小組的職責
- 過程實踐/執行者的職責
- 過程改進和執行應該是考核中的一個內容
過程體系,包含組織過程財富庫內容,過程執行、改進的工具等,是組織內部經過驗證的有效實踐的載體,為過程實踐者提供了有效工作的支持。這個體系是動態、可用、有權威的。
在創新驅動的IT領域,過程文化和質量文化是改進基礎設施中最重要的內容,可惜II在提infrastructure時,基本忽略了這一方面的內容。這也是改進最困難的基礎建設。
糾正一個常見的錯誤概念,II(還有GOV-治理)實踐域不是必須用于2.0所有PA,而是要用于你的組織和項目使用的所有過程。當然如果你做的是benchmark評估,你的過程自然需要覆蓋benchmark里面的所有實踐域。
最后留一個問題給大家思考:
組織內的每個流程是否都有必要的基礎支撐,即使在面臨壓力的情況下,也能確保過程的執行和不斷的改進?
文章轉載至公眾號:老從講桌